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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应收与结算】票面主体与收款账户不一致
- 客户换主体付款先确认款项归属
- 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- 确权账号无人接续导致申请等待
- 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客户换主体付款先确认款项归属
来款户名与客户名称不同时,先查客户提交的付款说明。说明中应能找到所付账单及对应金额。业务联系人确认前,这笔来款保留待分配状态。不能仅凭备注中的简称就核销另一客户的应收。需要补充说明时,沿原有业务联系渠道核对。归属确认后,核销记录保留实际付款主体及关联依据。
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同一订单分次收款后,每笔款项需要能够对应原业务。付款备注只写尾款,接手人员未必知道属于哪张订单。买方同时存在多个项目时,金额接近更容易混淆。已收部分与剩余待收部分需要分开呈现。不能把最后一笔到账自动视作整单结清。退款或扣减也需要回到对应应收项目。经办人员换班后,仍应能够查清各笔来源。业务清单与到账记录相互对应,才便于确认结算状态。
确权账号无人接续导致申请等待
原有对接人员离岗后,确权账号没有完成使用交接。供应商已经提交资料,申请却留在待处理状态。新对接人员能看到来件通知,暂时无法进入原操作位置。供应商重复询问进度,客服只掌握提交时间。账号使用与业务经办没有衔接,单据继续积压。后续处理需要先恢复对应权限,再确认待办内容。
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仓库验收完成后,将入库单传入结算待办。凭证尚未送达的采购单单列待补状态。经办人员按供应商和采购单号发出补件查询。不能因凭证未到就把实际收货从业务台账中删去。收到凭证后核对商品数量与约定价格。存在差异的项目退回具体商品行核查,再接续结算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