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资料网

整理行业公开资料

资料导航

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
【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】回款路径变更未通知付款端,退货冲减未同步到应收台账

· 来源:衡麦产业札记 · 作者:俞予蔓
责任编辑:葛承遥 · 二审:苗承榆 · 三审:秦言苒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供应商凭证迟到先登记已收货

仓库验收完成后,将入库单传入结算待办。凭证尚未送达的采购单单列待补状态。经办人员按供应商和采购单号发出补件查询。不能因凭证未到就把实际收货从业务台账中删去。收到凭证后核对商品数量与约定价格。存在差异的项目退回具体商品行核查,再接续结算确认。

收货已完成而供应商凭证仍未补齐

仓库已经登记收货,供应商的结算凭证尚未全部到齐。采购清单与送货单使用了不同的品名写法。经办人员需要先确认是否对应相同物料。部分附件后来补入,却没有注明原业务编号。台账按完整单据进入结算,已收货项目仍留在待补资料中。供应商查看交货记录后,以为付款手续已经完成。双方对当前进度存在不同理解。实物交接结束没有直接带来结算资料齐备。

客户换主体付款先确认款项归属

来款户名与客户名称不同时,先查客户提交的付款说明。说明中应能找到所付账单及对应金额。业务联系人确认前,这笔来款保留待分配状态。不能仅凭备注中的简称就核销另一客户的应收。需要补充说明时,沿原有业务联系渠道核对。归属确认后,核销记录保留实际付款主体及关联依据。

本页为行业文档,适用条件与疑问见正文。

冰杯水珠遮住订单备注_咖啡与吧台

视频羞羞,棚室与通风:作物长高后通风路径随之变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