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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货冲减未同步到应收台账_重复提交申请占用经办核对时间_确认函含税口径不明造成金额分歧

· 来源:岑舟财讯 · 作者:毕思榆
责任编辑:华景栩 · 二审:吕景禾 · 三审:祁思棠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
分次付款对应原应收项目

同一订单分次收款后,每笔款项需要能够对应原业务。付款备注只写尾款,接手人员未必知道属于哪张订单。买方同时存在多个项目时,金额接近更容易混淆。已收部分与剩余待收部分需要分开呈现。不能把最后一笔到账自动视作整单结清。退款或扣减也需要回到对应应收项目。经办人员换班后,仍应能够查清各笔来源。业务清单与到账记录相互对应,才便于确认结算状态。

确认函金额口径不同造成对账差异

确认函写出了交易金额,却没有说明是否包含相关税额。供应商与经办人员分别沿用各自台账口径。同一笔应收因此出现不同的核对结果。发票信息已经齐备,确认函仍需要补充说明。后续结算先行暂停,避免继续沿用存在差异的金额。单据表述没有与原始交易资料完整对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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