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资料网

整理行业公开资料

资料导航

首页 › 应收与结算 › 正文

交货争议备注阻断应收确认_票面主体与申请收款账户名称不同

· 来源:杉岚产业资讯网 · 作者:尹庭原
责任编辑:邵予榆 · 二审:吴思榆 · 三审:陈景茉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票面主体与申请收款账户名称不同

经办人员提交票据信息时,选择了日常使用的收款账户。账户名称与票面交易主体不一致。系统提示需要核对,原申请停在待处理位置。经办人员补充账户说明,却没有同时更新业务附件。处理人员看到的材料仍然保留不同名称。双方需要重新确认申请对应的主体。相同业务的补件记录因此增加。账户资料与票面信息没有在提交前形成完整对应。

退货发生后保留原销售关联

销售退货单引用原发货单和商品行。仓库确认收到退回实物后,记录验收数量。客户提出的退货数量与实际收到数量分列。需扣减应收的金额使用已经确认的退货资料。尚未确认的破损争议保留在差异清单中。月末对账同时展示原销售与本次退货,避免只有余额看不出来源。

确权账号无人接续导致申请等待

原有对接人员离岗后,确权账号没有完成使用交接。供应商已经提交资料,申请却留在待处理状态。新对接人员能看到来件通知,暂时无法进入原操作位置。供应商重复询问进度,客服只掌握提交时间。账号使用与业务经办没有衔接,单据继续积压。后续处理需要先恢复对应权限,再确认待办内容。

本页为行业文档,适用条件与疑问见正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