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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单据补齐晚于收货记录:月末截单与在途业务分清

· 来源:砺田产业观察 · 作者:范庭川
责任编辑:苏言川 · 二审:唐承原 · 三审:奚若栩

分类:应收与结算

月末截单与在途业务分清

对账截止时,部分货物可能仍处于运输或验收过程。已经发出不代表已经满足当前结算条件。经办人员需要知道各项目停在哪个环节。在途项目转入下一周期后,原记录仍应能够追踪。不能因跨过结算日期就重新建成没有关联的新业务。后续验收调整需要回到对应订单。两期清单之间的接续项目要防止重复列入。截止状态明确,下一轮对账才便于接着核对。

回款账户变化未传到买方付款岗位

业务经办端更新了收款路径,买方财务仍保留原账户资料。付款前核对时,双方发现通知版本不同。原有联系人提供的说明与新资料没有相同的业务编号。买方暂缓付款,要求重新确认对应交易。供应商看到回款延迟,却以为付款流程已经启动。账户变化的信息空档影响了双方的资金安排。

多批交货合并结算后尾款难以逐批追查

供应商连续交货,买方按汇总清单安排付款。各批送货单分别保存,到账信息却没有列出具体对应。部分货物发生退回,汇总金额随之调整。供应商按原批次查询尾款,买方按合并账户解释余额。不同排序方式使双方难以直接对照。经办人员需要把交货、退回和付款重新排到一起。已经结束的批次也被再次纳入核对。合并结算后的明细不足增加了收尾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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