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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收与结算:回款路径变更未通知付款端
- 对账版本更新后收回旧待确认表
- 票面主体与申请收款账户名称不同
- 确权账号无人接续导致申请等待
- 签收短少接入对账商品行
对账版本更新后收回旧待确认表
发现漏单后,在原对账批次中增加变更说明。新表注明新增或调整的账单行。已经确认的行保留原确认依据,不要求客户整表重认。发出修订表时同步标注旧表停止用于结算。客户回传签认件后,核对其实际确认的是哪一版。有争议的行继续待核,其余已明确款项按既定流程接续。
票面主体与申请收款账户名称不同
经办人员提交票据信息时,选择了日常使用的收款账户。账户名称与票面交易主体不一致。系统提示需要核对,原申请停在待处理位置。经办人员补充账户说明,却没有同时更新业务附件。处理人员看到的材料仍然保留不同名称。双方需要重新确认申请对应的主体。相同业务的补件记录因此增加。账户资料与票面信息没有在提交前形成完整对应。
确权账号无人接续导致申请等待
原有对接人员离岗后,确权账号没有完成使用交接。供应商已经提交资料,申请却留在待处理状态。新对接人员能看到来件通知,暂时无法进入原操作位置。供应商重复询问进度,客服只掌握提交时间。账号使用与业务经办没有衔接,单据继续积压。后续处理需要先恢复对应权限,再确认待办内容。
签收短少接入对账商品行
对账人员先将送货单与签收单按单号配对。签收上注明的短少件数落到对应商品行。送货总额不能直接替代实际验收金额。差异部分附上仓库点收记录,交业务岗位确认处理方式。已确认补送的数量在原差异行下关联补送单。客户付款后再核对差异是否仍在挂账,避免同一短少再次催收。